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关于“中银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3-050
(资料图)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银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已有连续 9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 9.70 元/股的 130%。若未来连续 21 个交易日内有 6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70 元/股的 130%(含 130%)
,将触发“中
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
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
银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银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78,000,000 张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780,000.00
万元,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0%、第五年 1.8%、第六年
债”,债券代码“11305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中银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23 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0.24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及
二、“中银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已有连续 9 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70 元/股的 130%,若未来连续 21
个交易日内有 6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70 元/
股的 130%(含 130%)
,将触发“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银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及其潜在影响,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理性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